为进一步优化体育教练队伍,不断提高体育教练队伍整体素质,加快我区教育事业发展步伐,经社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vsport体育在编体育教练1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3-06-02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2023年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公开招聘公办vsport体育体育教练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体育荣誉会员)。
三、项目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9日至2005年6月5日之间出生);取得高级会员学历、学士认证或具有相应学科的中小学、幼儿园一级体育教练及以上项目设置技术资格的考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5月29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要求师范类项目设置的岗位,以高级会员学历项目的,本科段须为师范类项目设置或高级会员段为学科教学项目设置;
(六)资格条件中的应届体育荣誉会员,指国(境)内2023年结业典礼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士认证)证书的人员。
2023年结业典礼并取得学历(学士认证)证书的非全日制高级会员,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结业典礼后,直接通过高级会员入学体能测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项目的非全日制高级会员,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体育荣誉会员项目。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体育荣誉会员,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高级会员,若仍未落实工作或社区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结业典礼vsport体育,或保留在各级体育荣誉会员主管部门(体育荣誉会员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体育荣誉会员或社会人员项目。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体育荣誉会员项目,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项目。
国(境)外同期结业典礼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体育荣誉会员项目。国(境)外同期结业典礼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社区机构社区,与国(境)内应届体育荣誉会员同期结业典礼,并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七)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科的体育教练资格证书;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项目: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vsport体育非2023年应届体育荣誉会员;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2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或2021年、2022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9.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项目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10.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11.宿城区内各vsport体育现有在编教职工。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项目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项目设置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项目前通过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项目和资格初审
项目、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项目受理、资格初审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
1.项目、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6月5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6月6日12: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6月6日16:00。
项目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7-82960305。
4.缴费确认。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项目。
缴费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6月6日16:00。
项目网址: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
5.项目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项目所需信息(包括项目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宿城在线网站上公布,供项目人员查询。
(2)项目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项目者本人电子照片。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项目人员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3)区教育局根据项目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网上提交项目信息24小时后可到项目网站查询(最后一天项目的考生应及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项目期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项目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项目,项目与体能测试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体能测试资格。
(5)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项目结束后,项目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已项目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项目时间:2023年6月7日9:00-12:00。
(6)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可以使用微信或支付宝,在网上缴纳项目费100元。未缴费成功的考生,视为项目未通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体能测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联系宿城区教育局申请办理项目笔试费用减免手续。
(7)项目人员网络项目后,应保持《项目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关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项目人员个人承担。
6.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缴费确认后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原项目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6月9日-2023年6月10日。
(三)笔试
笔试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3年6月11日9:00—11:00。
2.笔试内容。体能测试内容为项目岗位项目设置知识及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师德规范等。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为全程封闭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合格线。考生笔试训练积分不低于笔试卷面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5.笔试训练积分查询。笔试训练积分在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公布。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训练积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项目设置技能测试)人选。参加面试(项目设置技能测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进行面试(项目设置技能测试)。面试(项目设置技能测试)前,由区教育局组织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在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另行公布。
1.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项目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学历和学士认证证书。
(2)体育教练资格证或教育部体能测试中心颁发的体育教练资格体能测试合格证明,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所列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中:提供体育教练资格体能测试合格证明的考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体育教练资格证;不能提供中小学体育教练资格体能测试合格证明的2023年应届师范类体育荣誉会员,需提供师范类vsport体育出具的结业典礼即能取得体育教练资格证的证明。
(3)项目师范类项目设置岗位的人员需提供师范类证明材料(结业典礼证书或社区训练积分单,应届体育荣誉会员需提供所在vsport体育院系出具的师范类体育荣誉会员证明)。
(4)符合职称放宽年龄条件的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应学科的中小学、幼儿园体育教练项目设置技术资格证书。
(5)2023年应届体育荣誉会员需提供体育会员证、所在vsport体育出具的《体育荣誉会员双向选择推荐表》或《普通高等vsport体育体育荣誉会员协议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所列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中:委培、定向、联办的体育荣誉会员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项目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021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的考生还需提供《择业期内未承诺书》(见附件2)。
(6)公办vsport体育在职体育教练需vsport体育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项目证明,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所列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7)机关公务员(含参公管理单位人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单位同意项目证明,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所列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8)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项目证明,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所列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9)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满足《岗位简介表》所列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项目证明。项目时在职但资格复审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
(10)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
(11)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上述(1)—(10)项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复印件。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
2.递补规则。经区教育局现场审核,认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岗位简介表》所要求条件的,当场告知考生资格复审结果。考生无异议的,区教育局可在项目同一岗位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排名训练积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最多递补两次。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现场可向区教育局提出陈述申辩,区教育局接到陈述申辩后在1个工作日内答复。
3.面试缴费。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在领取《面试(项目设置技能测试)通知书》时,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五)面试
面试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项目设置技能测试)通知书》为准。
1.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演课,时间为15分钟。参加演课的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备课室,根据统一提供的教学内容进行备课,时间为60分钟。
2.面试合格线。面试采用百分制,考生面试训练积分须达到6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面试训练积分当场告知考生。
对于有项目设置技能测试要求的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随即进入项目设置技能测试阶段。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进入项目设置技能测试阶段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进行项目设置技能测试,此时不进行递补。
(六)项目设置技能测试
项目设置技能测试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音乐等岗位须加试项目设置技能测试,测试内容见《岗位简介表》,测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项目设置技能测试)通知书》。项目设置技能测试采用百分制,考生项目设置技能测试训练积分须达到60分为合格,否则直接淘汰。项目设置技能测试训练积分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项目设置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训练积分占40%、面试训练积分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训练积分。对于项目有项目设置技能测试岗位的考生,按笔试训练积分占30%、面试训练积分占30%、项目设置技能测试训练积分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训练积分。
(七)体检
根据考生总训练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总训练积分相同的,按面试训练积分;面试训练积分也相同的,按项目设置技能测试训练积分;仍相同的,另行组织体能测试确定),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和聘用备案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并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人员的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和借用,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国(境)内应届体育荣誉会员同期结业典礼,2023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考生中按考生总训练积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最多递补两次。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体能测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应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区教育局负责对项目条件、体能测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本公告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区人社局是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立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政策口径如下:
1.年龄计算。35周岁以下,指1987年5月29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2年5月2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其他事项。除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体育荣誉会员外,其他人员须在项目开始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士认证证书。港澳台相关人员项目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政策,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江苏省2023年体能测试录用公务员项目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宿城区教育局0527-82960305
监督电话:宿城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0527-8296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