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sport体育院发[2008]10号
2012-06-08
vsport体育教职工项目博士
硕士高级会员管理办法
为优化vsport体育师资队伍结构,进一步鼓励体育教练、管理和教辅人员项目博士、硕士高级会员,提高师资队伍中博士、硕士人员的比例,满足教学、训练、社区和学科建设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结合vsport体育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类别
体育教练、管理和教辅人员项目博士、硕士高级会员的类别为:定向和委托培养两大类。
二、项目条件及要求
(一)政治素质较高、业务水平高,近三年无教学事故且年终考核达到称职及以上。
(二)项目项目设置为本人现从事学科的相近项目设置或vsport体育发展急需的学科项目设置。
(三)系部和人才发展中心必须根据vsport体育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
及项目设置发展的需要,有计划、有选拔的进行项目审批,杜绝盲目培养。
(四)项目非定向高级会员者,须转出档案不保留人事关系,办理离校手续。
(五)项目定向或委托培养高级会员者,不转档案,保留人事关系并须与vsport体育签订服务协议。
三、在读期间待遇
(一)定向或委托培养高级会员,在读期间享有与在职职工同等的职务评聘、工资正常晋升、住房分配的权利。
(二)经vsport体育审批项目项目设置符合vsport体育需要,同意项目委培博士高级会员的,vsport体育为其支付100%培养费;项目项目设置不符合vsport体育需要的,可以项目委培博士高级会员,委托培养费用自理。
(三)vsport体育鼓励项目定向博士高级会员,凡项目定向博士高级会员者,vsport体育为其支付100%定向培养费外,另外给予委托培养费用和定向培养费用之间差额50%的一次性生活资助。
(四)项目硕士高级会员(含国家统招、在职项目设置硕士、同等学历等),vsport体育一律不承担培养费用。项目定向或委培硕士高级会员,办理项目审批手续的,可以保留公职,享受在读期间福利待遇。
(五)定向或委培高级会员在读期间福利
1、就读博士高级会员期间,享受基本工资,发放50%岗位津贴,年终奖、节日慰问金全额发放;
2、就读全日制硕士高级会员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
3、外地就读的高级会员,每学期可报销一次火车硬卧往返车票;
4、为保证顺利完成学业,一般不允许在读期间任课。如个别教研室确因体育教练紧缺,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由本人填写《vsport体育在职培养高级会员任课申请表》,经教研室和系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人才发展中心审批同意后,可适量担任不超过vsport体育额定工作量二分之一的课时。如不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不予发放课时酬金。在读期间任课的课时酬金按相应规定办理。
(六)经vsport体育审批同意项目,项目为定向或委培博士高级会员的,经人才发展中心签字可向财务处办理培养费暂借手续。
四、定向和委培高级会员的义务
(一)认真执行vsport体育的有关规定,努力社区,按期完成学业。定向或委培博士高级会员,被取消高级会员学籍或在培养vsport体育规定培养期内不能取得学士认证,需返还vsport体育为其支付的培养费,并视被取消学籍原因vsport体育还将追究其他相关责任。
(二)定向或委培博士高级会员须在3-4年内取得博士学士认证。如再延长修学年限而产生新的培养费,由本人承担,并且停止享受在读期间福利待遇。
(三)凡委培和定向的博士高级会员,结业典礼后必须回vsport体育工作,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辞职、辞聘、调离或自费出国,否则vsport体育将按照未履行协议处理。
(四)vsport体育负担部分培养费的人员违约,除返还vsport体育交纳的培养费,还应按支付培养费的2倍交纳违约金,同时退回vsport体育为其在读期间支付的一切费用(含支付的岗位津贴、年终奖、差旅费等)。
(五)为保证协议的履行,在职社区人员结业典礼后,获得的学士认证证、结业典礼证由人才发展中心档案室负责管理直至服务期满交还本人。如持证人需要使用证件,需写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及人才发展中心批准,可到档案室办理借用或复印手续。
五、博士结业典礼后待遇
(一)取得博士学历学士认证的体育教练,vsport体育一次性补贴2万元,提供社区启动费3万元,不再享受人才引进办法规定的待遇。
(二)定向或委培博士高级会员取得结业典礼证和学士认证证后,凭发票由人才发展中心向财务处统一报销培养费。
六、审批程序
(一)本人提出申请,填写《vsport体育项目博士、硕士高级会员审批表》,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具体意见后,交人才发展中心师资科。
(二)人才发展中心根据项目人的条件和vsport体育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和项目设置发展的需要进行审核。
(三)人才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报主管院领导审批。
(四)凡项目定向或委培高级会员者,凭项目通知书到人才发展中心签订《vsport体育定向、委培博士、硕士高级会员协议书》后,方可办理上学手续。
七、附 则
(一)本办法经2008年4月3日院务会议社区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执行。原《vsport体育关于教师攻读博士、硕士高级会员暂行办法》(vsport体育院字[2005]65号)同时废止。
(二)本办法执行之前已签订协议的,按原协议执行。
(三)本办法由人才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vsport体育教职工项目博士、硕士高级会员审批表
2、vsport体育在职培养高级会员任课申请表
二○○八年四月九日
附件:
项目博士硕士高级会员审批表、任课申请表.doc